- 發布人:dzb
- 時間:2023-03-13
- 來源:黨政辦
各分工會、各位代表:
二屆三次教職工暨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將于2023年3月24日召開(具體時間另行通知)。為使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權利,積極參政議政,現面向全體代表征集提案。
一、提案征集時間:
2023年3月13日-3月21日
二、提案征集要求
(一)請各分工會按《通知》要求,做好宣傳發動工作,把《通知》精神傳達到每一位代表,組織代表認真學習《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》等相關法規,明確教代會提案工作是教代會代表行使民主權利,參與學校民主管理、民主監督的重要形式,是學校工作決策民主化、科學化的重要渠道,對調動廣大教職工為學校工作獻計獻策,促進學校發展有重要意義。
(二)各位代表應以嚴肅、認真、負責的態度行使提案權,在擬定提案前應深入了解校情民意,集思廣益。提案應圍繞學校中心工作和廣大教職工普遍關心的問題,注意前瞻性與現實性的結合。
(三)提案的格式要求一事一案(提一案以上則提交多份表格)。每項提案須有1名代表為提案人,1—2名代表為附議人(若本部門只有1名代表,無需附議人)。每項提案應包括案由、提案內容和具體建議三部分:案由力求簡要;提案內容要求清楚明確;具體建議應具有實施價值和實施可能,措施妥善得力。
(四)提案人可通過OA(A8+協同管理軟件)統一提案表格規范填寫(詳見附件1)
三、提案內容
(一)凡屬會議職權范圍內的意見和建議可列入提案范圍:
1.有關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方面的意見和建議;
2.有關學院管理(教學、科研、學生、實訓室等)方面的意見和建議;
3.有關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質教育方面的意見和建議;
4.有關教職工權益和生活福利方面的意見和建議;
5.有關教職工關心的其它方面的意見和建議。
(二)凡屬下列情況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不列入提案范圍:
1.不屬于本校職權范圍內的問題;
2.沒經過充分的調查、考證、案不符實的提案;
3.不符合黨和國家方針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規的問題;
4.不符合技術規范、缺乏可操作性的提案;
5.涉及職工對自身或他人個別的具體問題;
6.校領導或職能部門已經明確答復待辦的事宜。
四、提案遞交要求
??提案征集結束后,工會將各代表提交的提案登記、分類、整理、審查,提出是否立案的建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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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3月13日